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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申請過 0 至 2 歲托育補助,還要提出申請嗎?

 

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幼兒滿 2 歲當月還在領取衛生福利部發放的 0 至 2 歲托育公共或準公共服務補助者,家長不用重新申請 2 至 4 歲育兒津貼,教育部會依據衛生福利部資訊系統提供的資料直接審核,並由核定機關直接寄送通知書給家長,通知 2 至 4 歲育兒津貼的核定結果。但滿 2 歲當月,未領取 0 至 2 歲托育補助的幼兒,須重新申請。

資料來源:

2-4歲育兒津貼 | 全國教保資訊網

📢2至4歲育兒津貼補助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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