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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隔離,領到防疫補償要不要課稅❓

 

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3條規定發給個人之防疫補償(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核屬政府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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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109-3-31 核釋政府發給受隔離或檢疫者及其照顧者之防疫補償免徵所得稅規定

 

諮詢窗口:

財政部賦稅署

王俊龍科長 (02)2322-8122

邱筱惟稽核 (02)2322-8123

 

資料來源: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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