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視力檢查補助
補助就讀臺北市國小1至6年級學童每年1次免費專業視力檢查,持護眼護照/護眼卡即可接受專業視力檢查(項目包含散瞳前驗光、裸視視力測量、裂隙燈檢查、散瞳後驗光、最佳矯正視力)。
※申請資格:
1.由本市國小發放護眼護照/護眼卡。
2.攜帶護眼護照/護眼卡至眼科合約醫療機構,即可享有專業視力檢查服務;由本市眼科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服務並申請費用。
※備註:特約醫療院所名單請至衛生局網站「臺北市高度近視防治」專區查詢。
※衛生局洽詢電話:1999分機1817、1832
109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補助方案
壹、執行期間與補助對象:
一、補助期間: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08學年度六年學童補助期間至畢業當年度6月30日止)
二、補助對象:就讀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
貳、服務方式:本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於學校填妥「高度近視家長通知單及同意書」(如下附加檔案)並繳交後,持本局發放之「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至合約眼科醫療院所(如下附加檔案),接受每年一次專業視力檢查。
備註:含非就讀本市或新北市國小惟設籍本市學童
参 、檢查申報項目:同意參與計畫學童持護眼護照至視力檢查合約醫療院所,逐項完成以下檢查項目:
一、右、左眼散瞳前驗光
二、右、左眼裸視視力
三、右、左眼最佳矯正視力
四、右、左眼裂隙燈檢查
五、右、左眼散瞳後驗光
肆、補助金額:
一、完成所有檢查項目,補助予特約眼科醫療服務機構該檢查費用(1人給付新臺幣400元整,含掛號費),合約醫療院所不得額外向學童收費。
二、如檢查結果需進一步治療或檢查,請家長另行約診,循健保方式就診。
相關檔案
臺北市高度近視防治計畫眼科合約醫療院所門診時間(門診異動時間請以院所為主)pdf(1.44 MB)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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